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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半年湖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授予时间

整编:湖南师范大学自考本科 时间:2023-04-03

湖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上半年湖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授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好《湖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试行)》校行发成教字〔2020)1号文件的精神,做好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授予的相关工作,现将2023年上半年湖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申请授予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地点:

  时间:4月10日-16日(含周六周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申请方式:现场办理(委托代办)。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含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打印件)、学业水平测试合格证(打印件)、含毕业论文中等的毕业成绩单(打印件)、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本科毕业论文(电子版)、近期半身照片(按“青聪拍”小程序线上采集要求规格提供)到现场办理个人信息电脑录入,并签署学位申请回执单。

  委托代办:代办人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含正反面)复印件及申请材料到现场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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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授予条件: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学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学士学位。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获得本科毕业证两年内(以毕业证书签发时间为准)申请,过期未申请视为本人放弃。

  3、本科毕业论文达到中等及中等以上。
 

  4、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2021年1月1日起,通过由湖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取得合格证编号(外语专业需要考第二外语;如:英语专业的不能考英语)。

  1)、自考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考由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

  (1)、自考本科在籍期间获得大学英语四级(CET-4)、六级(CET-6)成绩及格并拿到成绩单或通过全国公共英语三级(PETS-3) ,成绩及格并拿到合格证书(仅限2021年1月1日前获得本科学籍和英语合格证)。

  (2)、本科在籍期间或毕业后一年半内参加湖南省考试院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湘学位”编号(仅限2021年1月1日前获得本科学籍和英语合格证)。
 

  2)、成教(函授、业余)生满足以下条件可免考由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考试。

  成教本科在籍期间(或毕业后一年半内)参加湖南省考试院举办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湘学位”编号(仅限2021年1月1日前获得本科学籍和英语合格证)。
 

  5、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2021年1月1日起,通过由湖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取得合格证编号。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违反宪法、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2)、在校期间受记过或以上处分,且未解除的。

  3)、学校认定的不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其他情形。
 

  四、申请授予程序

  1、申请人(代办人)携带学位申请材料到现场录入个人信息(不接受非合作办学单位的多个代办,因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不予受理,逾期不再受理,确因服兵役等原因不能及时申请学士学位的,经批准可延迟一年),签署学位申请回执单

  2.材料审核:继续教育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学校教务处进行复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审、授予,报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温馨提示:本次申请需通过“报名平台”、“青聪拍”配合办理,系统一旦关闭,到下次申请前不再开启,请申请人(或代办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信息的提交,学位申请授予期间请保持手机联系通畅。学位申请、报考相关事宜均以学院官网最新公告为准。
 

  附件:

  1附件【授权委托书(个人)

  2附件【授权委托书(集体)

  3附件【青聪拍小程序23届学位申请采集操作流程】

  湖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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