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自考网 - 湖南师范大学自考办电话:0731-85863839
湖南师范大学自考
位置:湖南师范大学自考 > 自考本科学位申请 > 2023年下半年湖南师大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申请时间和条件

2023年下半年湖南师大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申请时间和条件

整编:湖南师范大学自考本科 时间:2023-09-08

  湖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下半年湖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申请与授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好《湖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试行)》校行发成教字〔2020)1号文件的精神,做好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申请与授予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士学位申请时间、地点:

  网上申请时间:9月11日-9月17日(包含周六、日)

  现场确认时间:9月18日-9月24日(包含周六、日)

  (上午8: 30-11:20,下午14:30-17:00)

  现场确认地点:继续教育学院
 

  二、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委托代办)。

  网上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11日8:00-9月17日24:00,请需要申请的同学在此期间内进入系统填报并提交申请材料,填报内容必须完全真实、准确无误(资料提交后出现的任何错误都由学生本人负责);并上传近期半身照片(按“青聪拍”微信公众号成人学位证照片上传要求规格提供)。

  申请入口:https://hunnuxw.mh.chaoxing.com

  现场确认:学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含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截图并打印)、学业水平测试合格证(截图并打印)、含毕业论文中等的毕业成绩单(截图并打印)、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本科毕业论文(成绩中等或良,电子版)到现场办理信息确认。

  委托代办:代办人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含正反面)复印件及申请材料到现场进行办理。

  特别提醒:申请学位信息必须正确,申请人(代办人)必须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和上交相关材料,并签字确认,凡因申请人(代办人)填报错误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
 

  三、授予条件: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学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学士学位证书,对申请授予材料审核通过的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签发时间为准,两年内申请(一年两次),过期视为本人放弃,不再予以办理。

  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证明:成绩达到中等及中等以上。

  4、学位外语成绩证明:2021年1月1日起,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在籍期间内及毕业一年半时间内(以毕业证签发时间为准),通过由湖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取得合格证编号(外语专业不能考本专业语种,需要考第二外语)。
 

  1)、自考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考由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

  (1)、自考本科在籍期间获得大学英语四级(CET-4)、六级(CET-6)成绩及格并拿到成绩单或通过全国公共英语三级(PETS-3),成绩及格并拿到合格证书(仅限2021年1月1日前获得本科学籍和英语合格证)。

  (2)、本科在籍期间或毕业后一年半内参加湖南省考试院举办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取得“湘学位”编号(仅限2021年1月1日前获得本科学籍和英语合格证)。
 

  2)、成教(函授、业余)生满足以下条件可免考由湖南师范大学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考试。

  成教本科在籍期间(或毕业后一年半内)参加湖南省考试院举办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取得“湘学位”编号(仅限2021年1月1日前获得本科学籍和英语合格证)。

  5、学业水平测试成绩:2021年1月1日起,通过由湖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合格证编号。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违反宪法、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2)、在校期间受记过或以上处分,且未解除的。

  3)、学校认定的不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其他情形。
 

  四、申请授予程序

  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含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外语水平合格证、学业水平合格证、含毕业论文中等的毕业成绩单、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半身照片(按要求规格提供)到现场办理个人信息电脑录入。

  因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不予受理、逾期不候。确因服兵役等原因不能及时申请学士学位的,经批准可延迟一年。

  2.个人材料审核:继续教育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提交教务处进行复审,教务处对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有关材料汇总成册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终审。

  3.授予: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终审定通过后,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并将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报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特别提醒:学位申请、报考相关事宜均以学院官网最新公告为准)

  附件:委托他人代办附件。 个人和集体的。

委托他人代办附件
委托他人代办附件

 

 

青聪拍”小程序23届学位申请线上采集操作流程 <实名采集模式>

 

  湖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9月8日

湖南师范大学自考报名

湖南师范大学自考官网搜索

湖南自考本科网最新资讯

湖南师范大学自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