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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报名注册入籍和报考时间

整编:湖南师范大学自考本科 时间:2023-07-26

湖南省202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 行条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入籍报名报考时间

  1. 新考生入籍时间:8 月 18 日 9:00至 30 日 12:00;

  市州、县(市、区)审核截止时间:8 月 30 日 17:00,

  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以在 8 月 30 日 12:00 前 修改入籍信息。
 

  2.考生理论(含实操设计类)课程报考时间:8月 31日 9:00至 9月 7日 17:00。

  第一阶段:

  8 月 31日 9:00至 9月 3日 17:00。考生只能选择首次入籍时所在市 州报考点报名。在首次入籍时所在市州 生活或工作的考生,应在该时间段报考, 否则考生须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考。

  第二阶段:

  9月4日9:00至7日17:00。考生可就近在自己目前生活或工作的 市州进行报考。建议考生不要跨省、市 州报考。

  3. 考生实践课程网上报考时间:9 月 8 日 9:00 至 15 日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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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考条件

  1. 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 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 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未加限制条件的专业。

  2. 从 2024 年起,我省不接受不符合 条件的非本省户籍新考生报名,相关要 求另行通知。

  3. 对有前置学历及报考条件要求 的专业,考生报考时必须符合《湖南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2016 年 版)的报考条件规定。
 

  三、报名报考方式和有关事项说明

  1.网上缴费必须在报考当日的 21:00 前完 成,逾期视为放弃当日的报考。考生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考课程的缴费状态 显示为“已缴费”。已取得考籍的考生必 须由本人在 8 月 10 日 9:00 至 17 日 17:00 期间登录“湖南自考服务平台”或“潇湘自考”APP进行身份实名验证。

  2.考生可根据各市州、县(市、区) (以下简称“考区”)的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且只选择同一考区报考本人当次可考的全部课程。考生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管理机构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 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还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报考课程经考生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报考课程不能增减和修改,报考费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考服务平台”或“潇湘自考”APP,检查状态是否显示为“已缴费”,如遇问题应 及时与市州自考管理机构联系。考生应尽量避免在报考时间即将截止时才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 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

  3.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准考证-考试通知单”由考生在考试前一 期内自行从“自考服务平台”或 “潇湘自考”APP下载打印。考生参加考试所用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始终完全一致。若身份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与实际使用不相符的,须申请修改身份信息,待审核通过后方能报考,否则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违规参考成绩无效。
 

  四、考试时间及理论课程安排

  1. 本次考试时间安排在 2023 年 10 月 28、29 日,上午考试时间为 9:00— 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 14:30—17:00。
 

  五、 实操设计类课程、实践环节及毕业环节考核有关事项

  各专业考试计划中设置的实操设 计类课程(考核部分)、实践环节及毕业 环节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1.实操设计类课程参照《湖南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顶替与课程学分认定暂行办法》(湘自考委办 [2014]2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实操设计类课程成绩=自学考试统考成绩× 60%+实操设计考核成绩×40%。实 操设计考核部分成绩由相关主考学校 按规定上报。报考实操设计类课程(考核部分)的考生可于报考后一周内向主考学校咨询考核课程安排的相关事宜。

  2.凡报考实践环节课程(单独设置的实践环节课程除外)的考生,必须取得相同课程理论考试的合格成绩。

  3.报考实践环节课程及毕业环节 的考生可于报考后一周内通过主考学校网站或电话咨询具体的考核课程安排、考核时间、地点及其他相 关要求。考生如需参加考核培训或需要导师指导,可直接与主考学校联系。

  4.凡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考核、毕业实习、临床实习、临床考核、生产实践等毕业环节课程的考生,其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的成绩必须全部合格。

  5.报考护理学(专科)专业临床实习、临床考核的考生,2023年下半年自行安排三个月的临床实习,成绩合格者参加 2024 年上半年的临床考核,具体日期由主考学校确定。免做临床实习的考生(条件见专业考试计划)必须先按相关要求办理免考手续后参加临床考核。任何考生均不能免临床考核。

  6. 考生参加实践环节课程考核时,必须符合主考学校要求。
 

  六、 停考专业相关事宜

  根据《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 育 补 充 目 录 >有 关 专 业 的 通 知》(考 委 [2022]1 号),我省停止接受汉语言文学 (专科)、英语(专科)、监所管理(本科)、 教育管理(本科)、网络营销与管理(本 科)专业的新考生报名。上述专业中的 课程考试安排到 2025 年下半年截止。从 2026 年起,不再颁发上述专业毕业 证书。此前我省已停考专业的考生可 选择转入我省开考的其他专业继续学 习,与转入专业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相 同的合格课程,在转入专业无需再考。考生在申请毕业时须符合转入专业的毕业要求。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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