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1年7月份自学考试点考报考条件及时间和流程安排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点考报考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各主考学校: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要求和我省专业调整方案,近几年,我省先后停考了统计(会统方向)、保险等数十个专业的新考生注册及报考。为切实做好停考专业过渡期间考试安排工作,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就我省2021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点考报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相关课程的点考: 1.我省历年停考的专业和《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方案(2018 年)》中确定的停考专业,并且在籍已满两年的社会型考生和助学班考生。
2.在籍三年以上(含三年),只有两门以下(含两门)课程不及格,且其中任意一门参加了三次以上(含三次)考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 二、课程安排
本次考试开考课程涵盖我省全部省考课程。
三、考点设置,由我院根据组考条件和报考科次等情况审核、确定。具体安排由我院另行公布。 四、报考时间:2021年6月15日至18日。
考试时间: 2021年7月10日至11 日。 五、报考流程 考生通过市州或主考学校,“自考信息系统”)进行现场报考。
考生应选择考籍所在机构报考并通过“信息系统”,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单元,完成报考手续。具体考试的相关信息考生可通过“自助服务系统”查询。 六、工作要求 市州教育考试院和主考学校负责审核考生资格,我院也将组织人员对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进行检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点考考试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承担报考条件审核工作的相关单位负责。 市州教育考试院负责办理社会型考生资格审核、报考及缴费手续,主考学校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助学班考生集体报考,并负责办理资格审核及缴费手续。按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文件的规定,点考按每科次200元的标准收取。市州教育考试院和主考学校在考生报考结束及资格审核后,经我院复审通过的要及时通过“信息系统”的网上支付功能,将点考费上缴我院专用账户。未在考试前缴清费用的,考生报考不予通过。 对有违规收取报考费行为的市州或主考学校,我院不接受其所有点考考生的报考信息。
我省点考工作从2022年开始,原则上不再进行。 附件: 1.湖南省自学考试停考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