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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省成人高考各高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整编:湖南师范大学自考 时间:2016-12-09

  2016年湖南省成人高考各高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层次、专业

分数线

专科起点升本科

文史、中医类

142

理工类

109

经济管理类

107

法学类

114

教育学类

129

农学类

136

医学类

138

艺术类

114

高中起点升本科

文科

136

理科

140

高中起点升专科

文科脱产

122

文科业余

100

理科脱产

126

理科业余

119

说明:

  1.“高中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专科”体育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高中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专科”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专业外)最低控制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扣除数学成绩后的70%。

  2.“专科起点升本科”上线考生须向报考学校提交本人国民教育系列高等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原件,经招生学校审核认可后,方可录取。

  3.上线考生应于12月13日前主动与报考学校取得联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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