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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自考办对毕业生撰写论文的具体要求

整编:湖南师范大学自考办 时间:2015-08-05

  湖南师范大学自考办对毕业生撰写论文的具体要求:

  考生的学习成果,达到的学业水平及学习态度,可在毕业论文中得到体现。

  1、考生必须选择本专业范围内的题目来撰写论文。

  2、考生必须以严格认真的态度进行写作,既实事求是,又大胆创新,定期向老师汇报论文进展情况。

  3、论文要做到文字精练,语言通顺,计算正确,不用生僻字,层次分明,避免使用冗长句子与短语。

  4、定稿后的论文应是书写工整、清楚、无任何涂改现象,图、表须大方、明显,不得用圆珠笔、铅笔撰写论文,可以用中文电脑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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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引用的资料、数据、案例均应表明来源与出处。

  6、论文要求达8000—10000字,图、表均不计入字数。

  7、论文封面(封面统一发给),目录、提要、关键词、正文、附页应依序装订好。

  8、考生须独立完成论文,不得抄袭。抄袭论文者取消答辩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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