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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自考本科报名《治安管理(本科段)》专业报考限制条件

整编:湖南师范大学自考 时间:2020-08-26

  湖南自考本科报名《治安管理(本科段)专业》专业报考限制条件:

  治安管理(本科段)专业限以下两类考生报考: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业及专科以上公、检、法、司等政法系统在职工作人员及武警部队现役军人。

  (2)公安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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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安管理专业的目标是培养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治安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治安管理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警察职业道德、职业素质和人文素养,政治立场坚定、作风优良,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掌握公安基本理论与警务运作规范,熟悉公安常用法律法规与治安勤务的基本知识,具备安全防范、人口管理、巡逻盘查、常见警情处置、行业场所治安管理、治安行政案件办理与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侦办能力,从事基层治安管理与执法办案等工作的高素质实战型警务人才。

  主干课程:

  1.核心课程:安全防范实务、人口管理、群众工作实务、巡逻盘查实务、行业场所治安管理、治安行政案件办理、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侦办等。

  2.实习实训:在校内利用各类模拟实训场所进行群众工作、巡逻盘查、警情处置等实训。在基层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岗位进行实习。

  职业能力:

  1.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公安事业,有奉献精神;

  2.具备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警务体能锻炼标准,掌握警务驾驶、武力使用等基本警体技能,具备公安实战需要的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和警务英语等通用能力;

  3.熟悉公安工作基本法律法规和公安治安管理工作相关方针、政策,掌握公安群众工作、信息化应用、法律文书制作、纠纷调处、群体性事件现场前期处置以及警务技战术等通用技能,具备安全防范、人口管理、巡逻盘查、常见警情处置、行业场所治安管理、案件办理等核心能力;

  4.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理论与警务运作规范,熟悉相关工作程序规定,具有较高的执法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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